防疫措施费在不同地区规定和用途不同 ,具体如下:浙江省: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施工的项目,可在工程造价中单列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按照每人每天40元的标准计取。
窝工降效费用:因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增加的窝工降效费用 ,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影响期间完成的工程量,其费用构成中的人工消耗量和施工机械消耗量可按工程所在区域的不同,分别调增30%~40%、15%~35% 、10%~20%。
山东省将疫情防控措施费计入工程概算 ,具体规定如下:费用定义与范围疫情防控措施费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采取常态化防控措施产生的直接费用,包括核酸检测、防护用品、消杀用品 、测温器具、隔离围挡、宣传展板、专职消杀等。不包括疫情事件应急处置 、封闭管理下的人员隔离转运、停工等费用 。
泉州市:疫情防护物资、临时隔离设施 、场地消杀、防护人员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复工人员隔离观察费用(住宿、伙食 、管理费)由双方协商分担;常态化防控措施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与单价措施项目费之和的0.66%计算。
常态化疫情防控费用处理根据山西住建厅7月19日发布的消息,建筑工程施工期间 ,若项目所在地有疫情防控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如设置隔离区、配备防疫物资、定期消杀等)所产生的费用,直接计入工程造价。此类费用属于工程成本的一部分 ,无需额外协商或调整。
〖壹〗 、山东省住建厅发布的通知明确,因疫情防控造成的施工降效、窝工及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相关费用计入工程造价并通过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确定 。 具体内容如下:费用承担范围 窝工与赶工费用:因疫情防控导致施工效率下降(降效)、停工待工(窝工) ,或应建设单位要求赶工产生的费用,均由发包人承担。
〖贰〗 、施工降效、窝工及赶工费用:因疫情防控导致的施工效率降低、窝工或建设单位要求赶工产生的费用,计入工程造价 ,由发包人承担。具体金额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确定 。人工与材料费用波动:因人工短缺、交通不便导致的人工成本和材料费用上涨,超出合同约定风险幅度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
〖叁〗 、施工降效、窝工及赶工费用承担因疫情防控导致施工降效、窝工,或施工单位应建设单位要求赶工产生的费用 ,应计入工程造价,由发包人承担。具体费用由发承包双方根据经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协商确定 。

住建部办公厅下发通知,明确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 ,并出台多项政策保障工程领域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具体内容如下:加强合同履约变更管理:疫情防控导致的工期延误被视为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企业应加强合同工期管理,根据实际情况与建设单位协商合理顺延合同工期 。停工期间增加的费用,由发承包双方协商分担。
防疫费用计入工程造价:因疫情常态化防控发生的防疫费用 ,可计入工程造价。这一规定为工程项目在疫情防控方面的费用支出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有助于保障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减轻参建单位在防疫方面的经济负担 。指南适用范围: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明确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 ,同时要求建设单位不得拖欠工程款,并针对复工复产中的多项问题提出具体措施。防疫费用计入工程造价《指南》明确,因疫情防控产生的防疫费用(如口罩 、消毒物资、体温检测设备等)可计入工程造价。
明确规定因疫情防控产生的防疫费用需计入工程造价 ,且不得转嫁至务工人员承担 。
工程造价新规定明确,因疫情防控发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具体内容如下:防疫费用计入造价:根据住建部3月26日通知,因疫情防控产生的防疫费用(如消毒设备、防护用品 、体温检测设施等)可直接计入工程造价,由发包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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